景区拍照服务简易合同
景区拍照服务简易合同
甲方(拍照服务提供方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(拍照服务接受方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,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景区拍照服务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服务内容
1.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在指定景区的拍照服务。
2. 拍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:拍摄照片、制作照片、提供电子版照片等。
二、服务时间
1. 拍照服务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。
2. 具体服务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。
三、服务地点
拍照服务地点为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四、服务费用
1. 拍照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(¥____元)。
2.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。
五、服务标准
1.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需求,提供高质量、专业的拍照服务。
2. 甲方应确保拍摄照片清晰、美观,符合乙方的要求。
六、双方权利义务
1. 甲方权利:
收取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。
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拍摄条件。
对乙方提供的拍摄内容享有版权。
2. 甲方义务:
按照约定时间、地点提供拍照服务。
保证拍摄照片的质量。
在服务过程中,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。
3. 乙方权利:
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提供拍照服务。
对拍摄照片提出修改意见。
4. 乙方义务:
按时支付服务费用。
提供拍摄所需的必要条件。
遵守景区相关规定,不得影响他人拍摄。
七、违约责任
1.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拍照服务的,应向乙方支付____%的违约金。
2. 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,应向甲方支付____%的滞纳金。
3.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,双方互不承担责任。
八、争议解决
1.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2. 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九、其他
1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2.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甲方(签字/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(签字/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签订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