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景区公厕规范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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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对于景区公厕的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卫生标准:
公厕内应保持清洁卫生,无异味,无蝇蛆,无积垢。
应定期进行消毒,保持厕所设施完好。
2. 设施配置:
公厕应配备足够的蹲位和厕位,男女蹲位比例应符合国家标准。
应配备洗手池、纸巾盒、洗手液、干手机等设施。
应有残疾人专用厕位和无障碍设施。
3. 标识和指引:
公厕应设置清晰的标识,包括男女厕所标识、残疾人专用厕所标识等。
应有明确的指引牌,引导游客前往厕所。
4. 管理服务:
应有专人负责公厕的日常管理和维护。
应提供便民服务,如提供厕纸、洗手液等。
5. 节能环保:
公厕应采用节水、节电的设施,如节水型马桶、感应式水龙头等。
应尽量使用环保材料,减少对环境的影响。
6. 安全要求:
公厕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,如灭火器等。
应确保厕所内部安全,无安全隐患。
7. 服务规范:
工作人员应礼貌服务,热情接待游客。
应对游客提出的问题或建议给予及时响应和解决。
8. 环境美化:
公厕外观应与环境协调,保持整洁美观。
可适当进行绿化,增加公厕的美观性。
这些规范要求旨在提升景区公厕的服务质量,为游客提供舒适、便捷的如厕环境。各地景区应根据实际情况,结合以上规范要求,制定具体的公厕管理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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